人头税理想但不可行 ![]() |
网友 问: 当课税对象不存在明显的市场缺陷的条件下,人头税不产生税收的超额负担,而且从税收成本方面来看也是较低的,为什么现实中政府很少采用这一税收方式?
在经济学上,人头税(head tax,又称lump-sum tax)被认为是最「理想」的税制。这是因为此税不能写进任何函数之内。这是说,只要一个人有头就要抽税,固定的,不会因为收入多少或生意赚蚀而转变,所以抽此税不会影响资源的有效使用。 然而,理想归理想,可行归可行,历史上从来没有成功过。一个困难是抽人头税,政府找不到头:躲起来或虚报头数,或几个人用同一身份,据说出现过。倒转过来的例子也有。昔日墨西哥的人寿保险做不成,因为好些人「死」太多次。 不知是真是假,清代的康熙皇帝推行「摊丁入亩」,是把人头摊分到土地上,抽地税,起于人头难抽之故也。地税无疑远为容易抽,对资源使用的影响也较少。十九世纪美国的亨利•佐治,就力主单抽地税,所谓单一税制是也。此公也屡说购买土地是发达之途,应该单抽地税,可惜他死时不名一文,连购买墓地的积蓄也没有。这是佐治的幽默。我们的孙中山先生,深受佐治的影响,写成了《三民主义》。孙氏的学问在西方受到鄙视,拜佐治为师(把其思想搬字过纸)是一个原因。 当今之世,数人头再不困难了。但当英国首相戴卓尔夫人要推出人头税时,被舆论骂得狗血淋头,鸣金收兵。有说这是她后来被迫下台的一个原因。人有三衰六旺,际遇不同,政府要抽同一的人头税,怎可以过关呢?在一个「民主」国家,抽不同际遇的人同样的税是不能接受的,虽然无数研究显示,先进民主如美国,富有的人避税的法门甚多,纳税的百分比比中等人家为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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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五常 发表于 2007-11-23 18: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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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愚人 的评论: |
| 税是什么?为什么有税?简单税制好还是复杂税制好?税种多好还是税种少好?藏富于民好还是财富集中好(或者高税负好还是低税负好)?谁有权制定税制?谁可以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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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愚人(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11-27 10:53:00 |
| 斗牛士 的评论: |
| 抽人头税是杀贫济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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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斗牛士发表评论于2007-11-23 19:24:00 |
| 剑芒 的评论: |
| 我认为在理论上它都不理想。每一个人对社会公共资源的消耗不一样,基本上是与财产成正比。人头税等于让穷人支付富人对公共资源的消耗,这无论如何说不过去。采取过于复杂的税收方式会造成你所说的现象“富有的人避税的法门甚多”。税收方式是理论正确与方便执行的折衷。理论明显不正确是绝对不能通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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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芒发表评论于2007-11-23 18:47: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