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吊“死人”广告后的三种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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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大河网报道:郑州市民王女士路过银基商贸城东北门时,抬眼一看,发现门头上吊着一个人,人脖子上拴一根绳子,身体后面是一片红色斑块,类似流血场面,场景非常可怕。“我当时吓得腿都软了,仔细一看,发现上面吊的是一个塑料模特。”王女士称,确认不是真人后,她又仔细看了吊在门头上的模特,发现旁边有一行字“有钱做股票不如拿钱做广告”,该广告语下面是联系电话。 

    上述这部颇具血腥色彩的恐怖大戏,它的导演者便是河南的一家广告传播公司,据该公司负责人称:“制作这种广告出发点很简单,就是想多赚点关注率,达到广告宣传的效果。”是啊!作为任何上市电影,总要讲究个收视率嘛!下面笔者就不妨与大家共同“入戏”,来探寻一下这广告作究竟会给人们带来怎样的视觉反和收视效果?

    第一种反:惊恐万分,仓皇而逃。这部分人群应该属于“善人”之类,他们反对血腥场面,更仇视暴力行为,但又不敢正面直视。所以,当这部分人善良的心灵与血腥的暴力之间发生强烈撞击的时候,也许用逃脱来屏蔽自己敏感的视觉将是一种最佳的选择而至于那则广告策划者们要实现终极目标的重要手段——广告联系电话,恐怕也只能会伴随着观影主人的惊魂未定,在顷刻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二种反:萌生好奇,探个究竟。这部分人群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对任何事物都会抱有一种浓厚的好奇性以及对探究事物真相的执着性,这也很好的传承了中国人自古以来“好看热闹”的优良传统。不过,在这类人群眼中,他们的好奇心只是建立在紧张刺激且富有悬念的真实视觉效果基础之上的,而一旦这种美丽的谎言被揭开虚脱的外衣后,他们则会乘兴而来,败兴而归。此时,这则充满着血腥与欺骗的广告或许会成为他们表达失望与不满情绪最为理想的发泄对象。

    第三种反:大呼创意,拍手称绝。与上述两种人群截然相反,还真有那么一部分人对这种颇具创意的杰作赞赏有加。在大河网的报道内容里,就有两名自称是广告同行的业内人士对这则广告表示了赞许:“这个广告创意挺好,很另类,很雷人。”是啊!这则充满着恐怖与血腥的广告的确很另类,很雷人,但不知,作为这种广告的知音者,你们所表现出来的与大众视角的强烈反差是否也很另类,很雷人呢?

    通过对上述三种人群对广告的不同反映,我们可以看出,尽管此类广告会给人们带来较为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但其所获得的实际广告效益却是微乎其微的。从广告学的角度来看,引起注意固然是广告成功的基础,但作为一个有创意和有内涵的广告,它并不是仅仅依靠于一种违反职业操守(报道中的相关权威部门已认定此种广告有伤风化,属于违法行为)的强烈刺激画面来凝固人们的视觉,而是要通过客观、理性的分析,并在充分尊重大众审美和行业法规的前提条件下,去展开丰富的想象和灵感的创意,将一种智慧与艺术的完美结合体展献给人们,这才是一个好的广告所应具备的长久生命力。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上述大吊“死人”的广告,在获得众多眼球的同时,也同样失去了广告自身的品味和价值,无益于我国广告事业的健康发展。所以,对于那些过分追求于广告关注率的企业经营者们,与其盲目的自我炒作,不如理性的务实求真。

   (文/张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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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门剑客 发表于 2008-10-27 8:17:00
游民的评论:
没有监管或监管在睡觉状态, 还会有更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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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民(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28 9:31:00
可惜的评论:
王女士怎么不去找广告主打官司,让他进行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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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28 9:01:00
丽丽的评论:
不仁不义,不尊重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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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丽(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28 2:20:00
心魔的评论:
改革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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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魔(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27 22:36:00
剑芒的评论:
邪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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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芒(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27 18:15:00
中正的评论:
除了钱,现在的国人还认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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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27 16:47:00
愚的评论:
时代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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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27 12:38:00
和的评论:
更不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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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27 9:37:00
和的评论:
没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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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27 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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