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部委公告令人费解! |
| 10月8日,卫生部公布了由卫生部、工信部、质检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的公告。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局副局长王雪凝表示,这是“应急状态下的一项行政控制措施”,“目的是便于各地各部门在乳制品行业整顿中掌握三聚氰胺含量检测判定的准则。” 公告规定了政府制定的三聚氰胺在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下称限量值)。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毫克/公斤;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毫克/公斤。如果食品中的三聚氰胺高于限量值,就有理由怀疑它是人为添加的;如果低于限量值,则可能为环境混入的。高于限量值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介绍,由于三聚氰胺是不允许加在任何食品中的,这方面的检测“以前没有过任何标准”。中国奶业协会顾问王怀宝告诉记者,目前的牛奶品质检测标准还是1984年的标准,没有对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进行规定,必须重新制定。 然而,陈君石强调“是进行监督管理的一个临时管理限量值或者限量水平,是用于监督管理用的,不是一个标准。”他不认为这个指标会长期存在于监管范围中。东方艾格农业咨询首席乳业分析师陈渝则认为,由于我国目前产业链上游分散局面不可能短期改变,即使此次严厉打击了“三聚氰胺”,在利益驱使下,今后还会出现其他类型的造假方式。 (相关新闻链接:http://www.p5w.net/news/cjxw/200810/t1934812.htm) 看完相关报道,真有一种匪夷所思的感觉。 刚刚还被大肆批判的三聚氰胺,转眼间就被权威部门变成了奶制品中的合法含有物! 既然三聚氰胺是不用许添加在食品中的化工原料,怎么忽然有了含量指标? 不知道民主党派陈竺先生领导的卫生部是不是因为喝了含有三聚氰胺的牛奶,忽然觉得味道不错,也想让这一样好东西在奶品中永存? 一边是老百姓们谈三聚氰胺色变,无数的孩子们因为三聚氰胺而患了肾病,另一边却是代表了我们老百姓的一群官员在努力使三聚氰胺合法的存在于中国的乳制品中! 这可能是世界上最令人莫名其妙的政府公告了吧。 其实,更莫名其妙的还在后头,那就是一方面规定了三聚氰胺的合法含量,另一方面却在近来的多次检查中声称军委检查出三聚氰胺! 官员们是聪明的,但老百姓的眼睛更是雪亮的。你是不是真正站在老百姓一边做事情,是不是真的像你们整天挂在嘴边的“为人民服务”,一看便知。 就像老百姓常说的“你撅什么尾巴放什么屁,搭眼一看就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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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冠峰 发表于 2008-10-10 23:20:00 |
| 山里人 的评论: |
| 陈君石狗屁砖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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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人(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15 14:20:00 |
| 中国人 的评论: |
| 可悲啊,中国的社会什么才能进入良性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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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11 15:39:00 |
| baogang 的评论: |
| 中国普通人民要长记性了,提防一切,特别是官方大力宣传的东西千万不要碰。就像股市的利好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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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ogang(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11 10:30:00 |
| 今夜有雨不宜私奔 的评论: |
| 1)评论者 ℃ 2008-10-11 0:09:00 也就是说,现被扣押的三聚氰胺奶制品将被稀释后合法的再次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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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夜有雨不宜私奔(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11 10:02:00 |
| 关山 的评论: |
| 说得多好——就像老百姓常说的“你撅什么尾巴放什么屁,搭眼一看就知道。”——在今天中国,政府什么笑话都可以搞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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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山(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11 9:12:00 |
| 无可奈何 的评论: |
| 什么鸡巴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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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可奈何(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11 9:08:00 |
| 1 的评论: |
| 坚决不吃国产奶制品,你稀释后也让你成为垃圾,让不良企业倒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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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11 8:19:00 |
| ℃ 的评论: |
| 也就是说,现被扣押的三聚氰胺奶制品将被稀释后合法的再次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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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11 0: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