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魔的一条评论想到的

 

 

心魔先生在我的《这丑要献到何时》一文后面,写了这样一条评论:“李剑芒或许是性格上有点问题吧。先别把人看的太坏。”我不清楚这条评论是针对他前面的一个贴子,还是针对拙文而言的。但是有一点是清楚的,即他主张不必过激,与人为善,多把人往好处想。

 

这主张是很不错的,符合儒家的思想。心魔先生对李剑芒的批评也很委婉,我想李剑芒应当领情的,性格问题嘛,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问题跟着来了,他会改弦更张吗?一个树起了民主牌坊,却干着压制民主勾当,对不同政见者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甚至扬言就是要把人往死里整的人,能轻易成成佛吗?

 

儒家的思想已经被民主精英们批得面目全非、一无是处了,难得的是,李剑芒还是赞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信条的。可是问题又来了,他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吗?我们看到,此君是拿着这个当大棒,去限制他人,去堵人家的嘴,而从不用在自己身上,执行是典型的双重标准。他不喜欢被骂,而他骂人的词句既出格又淫秽不堪,数量之多,无人可及;他不喜欢专制,可是他唯我独尊,一听到不同的声音,就象被扒了祖坟一样,暴跳如雷。他把自己当个人物了,以为有什么人在后面组织,于是找背景、查IP、删跟贴、搞抹黑,无所不用其极,弄出一场又一场唐吉诃德的风车大战。试问,这样一个说一套、做一套的人,侈谈什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岂非愚弄世人?

 

李剑芒的劣作《再拔她一次毛》昨夜消失了,不管这是博报编辑,还是李剑芒自己的动作,无疑都是明智的。我希望这是他自己的决定,更希望这是他意识到不妥后的决定。往好里想,或许,这是一个不坏的消息,但愿这是一个好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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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敏 发表于 2008-11-2 15:40:00
嘿嘿 的评论:
此地无银三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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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1-2 17:00:00
楚天龙剑 的评论:
人家是西方文明世界来的,当然会双重标准,这也是自利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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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龙剑(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1-2 22:17:00
楚天龙剑 的评论:
这位荷兰神童把西方基督教的“恕”抬得比中国的“仁”还要高,奉为道德金律。扛着道德金律的荷兰流氓跑到中国来宣扬西方的流氓民主模式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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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龙剑(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1-2 22:17:00
古道驼铃 的评论:
关于把民主定域为西方或东方之说,我不赞成.自古以来,祖国的集市贸易的交换程序就是建立在交易者自己做主的规则下而进行的.难道这样的民主在西方就不存在吗?难道西方还有别样的民主存在吗?民主的存在是原于人类的交换,而不是什么所谓的主义制度下的产物.事实是,老百姓在生活里随时都在享有民主.否则人们将会"恐慌".大家都是有生活经历的人,计划经济的弊病造成了人们的等靠要惰性.自私者肆意与权力者暧昧,民主落荒而走,人们几乎象猪一样而嚎叫.我为吃而排长队看到暧昧者的得意而又无奈.我自认是猪------老百姓的一员.关于对民主的阶级之分,我越来越觉得茫然.既然社会是多元的,如果游戏规则是在民主的自由的结构里存在,怎么会产生阶级性的民主呢?小时侯只听说有欺行霸市的人存在,但都是耗子的尾巴而已.因而,任何不法权利下的交换都是短命的.这里"法"即是交换规则的神圣性.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古道先生高论若是针对前一评论者而发,恕我无法代劳作答。若是针对本人,则嫌无的放失,因为我的民主观有点古怪,欲知详情可见《陈水扁败露是民主之功吗?》一文及附文《略论天下。末了,要谢谢先生的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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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道驼铃(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1-3 2:12:00
和 的评论:
李剑芒的《再拔她一次毛》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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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1-3 9:41:00
呵呵 的评论:
是还在,那是在他的自留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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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1-3 10:26:00
古道驼铃 的评论:
孔子的所谓"不欲"之教诲应该可以推敲."己不欲"是在"自己考量的前提下才能存在.人贵有自知明是也,君子也///那么在考量下的"己所欲"也就自然成立.所以孔夫子的"己所欲"谓之大欲,立志洒遍春秋[在今天,就是全球].自然地他杀了少正卯也就符合他的"己所欲"了.所以说,"不欲"不等于不杀人.对"伟大圣人"的立说之道应该是全面的理解.故此,对李剑芒这个似乎是网上的"焦点小卒"的评论,我的理解是,既然是犬牙交错,必然是"寸土必争".自古至今,全球化的春秋时代之现实,对孔老夫子的"不欲"也"所欲也"之内涵的褒奖,说到底还是"一个轴心说"的复苏.看来,他再当一次"丧家狗"也是难免的事了.[请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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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道驼铃(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1-3 13:34:00
榕敏 的评论:
两天了,无人应擂,我姑且来与古道先生解闷,并非驳斥,权当聊天。我同意先生的基本观点,即在有自知之明的君子那里,所欲和不欲都有合理的成分。但我以为,光有自知之明是不够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要义,还在于主体是否能够做到设身处地,即现在所说的换位思考。诚如先生所言,"不欲"不等于不杀人,然而却不等于可以杀人,更不能肆意延伸出可以乱杀人。先生如果上点年纪,想必记得,在文革期间,有过一场评法批儒的闹剧,杀少正卯成了孔丘的一大罪状,被批得昏天黑地,这只是仗着孔老夫子无法从地下爬起来辩解而已。拿杀人来类比,这话题显得太血腥恐怖,还是说小欲吧。既是小欲,搞点“寸土必争”自无不可,大多觉得无伤大雅,窃以为,还是多换位思考些的好。当然,说说容易,临到头却又忘得一干二净,怎么解气怎么干了,包括在下。且聊这些罢,顺便请教,先生所言“一个轴心说”究为何解?克己复的口号礼毕竟是二千多年的事,难道先生以为现代人也在克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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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敏(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1-6 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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