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兰传教士新传 |
话说当年,经过一场狗咬狗式的角逐,荷兰远征军终于在中国沿海成功挤兑了西班牙和葡萄牙,开始了对台湾长达38年的殖民统治。为了配合政治、经济在和军事上的占领,实现精神上的奴役,殖民当局于1626年,从荷兰本土派遣了大批经过训练的传教士入台,开了基督教新教在华传教的先河。 他们讲授荷兰文和基督教的新旧约全书,进行奴化教育,他们到处建教堂,强迫台湾人做礼拜、颐指气使的传教士和荷兰官员有同等的权力,扮演了入侵者的一支别动队的角色。 有意思的是,三百多年后,我们又看到了这支别动队队员的影子——一个乐教不疲的荷兰新传教士。 这位荷兰传教士痛感中国民众惨遭几千年,特别是五十多年的愚民教育,认为有必要进行一场启蒙教育,以达到拨乱反正、回到国际大家庭和上帝怀抱的目的。 这位传教士临行前拜见了教皇,向教皇求教问计,果然获益匪浅。 临告退时,传教士鼓起勇气问教皇:“天堂到底是什么样子?” 传教士听了很高兴,“那么地狱又是什么样子呢?”他问。 英国人是厨师;德国人是警察;荷兰人是情人,美国人当然是狱长了。孩子,记住,天堂和地狱实际上是没有区别的,区别在于你怎么看,怎么讲,知道吗?” “哦,我明白了,白可以说成黑,黑也可以说成白;可以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也可以见人说鬼话,见鬼说人话;根据需要,善恶也可以颠倒,总之,见到沙盘跳大神,不见兔子不撒鹰,是吗?” “什么乱七八糟的,不过,孺子可教啊!”这回,轮到教皇高兴了! 就这样,这位传教士心领神会,于是卸下西装,披上教袍,登坛布道了。 布道一: 先说说民族问题,在俺看来,你们民族就象你们国歌中唱的,真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什么,俺是谁?俺是谁并不重要,你们只要记住,俺来自荷兰,是上帝派来的就够了。你们民族饱受了几千年霸道的熏陶,不知王道为何物,只知道挑人家的错,不懂得反思,动不动举国暴怒。结果,在国际社会中,到处被人视为可怕的威胁,这样的民族,就是活该!试想,从神经病院走出来一大帮两眼外分,嘴唇上翘,不时轮两下胳膊的伙计。谁看着不绕着走? 我们为什么赞美西方?我们主要羡慕的是他们优美的社会秩序、及人与人之间互爱的优美环境。现代中国人被一系列恶意误导,以为西方就是一个野蛮的动物园,是像马克思描述的那样;汗毛孔里滴着血的野蛮资本主义。这样的认识不仅愚不可及,而且危险到了极点! 你看我儿子,钱包丢了几天,领回来时分文不少,你能不赞叹吗?什么,我有儿子?当然有!传教士不象你们国家的和尚,他照样可以生儿育女,这正是西方的人道之处嘛,西方是一贯尊重人权,特别是繁殖权的,繁殖权还关系到爱国这玩意哩,下面,我就讲讲爱国这个话题,顺便也讲讲我们应当怎样爱国。 布道二: 如果我们相信人是由低级动物演变而来,那么我们人类目前的爱国情绪说白了就是争夺繁殖权;每一个人都在争夺自己的基因被繁殖下去的权力。 爱国来源于一种特殊的自利性;繁殖权自利性。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就知道鼓励爱国情操实际上是一种把人回归到动物的低级、下流行为。 如果你特别爱好骂别人汉奸、卖国贼,想想自己的老祖宗吧!你老祖宗放弃爱国的直接后果就是赢得繁殖权,否则怎么会有你在这里说话呢?这样一想,你就不会再骂汉奸、卖国贼了。 说穿了,所谓爱国就是爱自己,爱国必须给自己带来好处,这个爱才有意义,否则爱国就成了纯粹的爱国贼游戏。世界经济游戏是一个纯理性的游戏根本没有感情的地位。所有爱国主义都把这个理性游戏感情化,一个感情化的民族必然是纯理性的游戏的输家。所以爱国主义的最后结果必然害自己,害国,害所有人。啥?你说岳飞?岳飞根本不是爱国,他是忠君,什么?岳母刺字?精忠报国?那是骗你的,没的事,在不民主的国家扯什么爱国,笑话,谈都不要谈!岳飞爱国的结果不是害了自己、害了宋国、害了宋朝所有的人么?! 总之,爱国是自利行为,暗地里干干,偷着乐就行了,不要拍着胸脯在大厅广众之下吹嘘。这个自利性很重要,很多问题可以从它那里找到答案,以后我还要专题展开来谈。 布道三: 自利源于人的本性,从来只有利己,没有利他,如果谁说有利人的事,那一定是骗人的,一定怀有不可告人的阴谋,你就要小心了! 根据保姆服务,必须得到主人同意和授权,否则就是侵权的理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际上就是妄图做人民的主子、篡政夺权的黑口号,用心极其险恶。某大爷就是自作主张,没有得到人民的同意,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号,结果把你专政了几十年。你想想,那山包包是专出土匪的地方,能真为你服务吗? 千万要警惕啊,诸位如果遇到危险,或者因地震被压在瓦砾下,或者被洪水困住,或者遭遇车祸,即使危在旦夕,也不要轻信前来搭救的人,特别是衙门派出来的人,一定要征得你同意,才让他们动手,否则他以后要做你一辈子的主,后患无穷啊! 布道四: 可是,现在仍然有不少人崇拜那大爷,愚昧透顶!崇拜?屁话!那你肯定是二百五!不管是崇拜谁,崇拜什么,你无疑都是二百五。你得找一个永远不死的伙计崇拜,否则你一会儿换一个偶像,换到最后你自己都不信了。我给你出一个主意;崇拜上帝吧!那伙计死不了。 总之,人是自利动物,他不可能伟大,而看上去伟大的人多是装出来的流氓。我不反感崇拜上帝,神什么的。崇拜人?!二百五! 崇拜上帝是不会错的,我的道友吴精英高瞻远瞩,他在520地震没几天,就提出以后在灾区要多建教堂,英雄所见略同啊!美国为什么强大、繁荣?就因为上帝保佑美国,不信上帝的人,肯定是要下地狱的;不信上帝的国家当然得不到上帝的保佑! 要讲的东西很多,我还会经常讲,这次先讲到这里,阿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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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敏 发表于 2008-10-7 10: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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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鄙视传教士 的评论: |
| 传教士总喜欢动不动宣布自己发现了绝对的普世真理,因此不厌其烦地鼓噪某些歪理邪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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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鄙视传教士(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7 12:24:00 |
| 路过 的评论: |
| 布道五:现身说法,俺连中国的神童都不当了,颠颠的跑到荷兰给教皇、主教、教士们,迫不及待的当起了乩童兼娈童,好伙食呀,看吃的俺脑满肠肥的。阿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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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7 12:57:00 |
| 评选最佳传教士 的评论: |
| 传教士的可贵之处就是秉承上帝的意旨,否定上帝以外的一切,甚至可以否定自己、否定自己的民族、国家、历史乃至自己的祖宗。为此,可以不惜颠倒黑白,栽赃诬陷,无中生有,强词夺理,在这方面,这个荷兰传教士的确卖力,可以评为最佳传教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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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选最佳传教士(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7 14:23:00 |
| 9你最该被传 的评论: |
| 一派胡言!亵渎人的精神。你可以无神无上帝无知而无畏,但不能用此而诋毁别人来无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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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你最该被传(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7 15:08:00 |
| 剑芒 的评论: |
| 御天龙剑女士,好久不见了,你和那个榕什么玩意的又一块出来了。我早就知道你和那个伙计是一个人。嘻嘻,我说对了吧!不过你还是挺关心我的文章的,篇篇仔细读过。多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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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芒(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7 15:19:00 |
| 剑芒 的评论: |
| 噢,对不起,你就是那个榕敏。反正御天龙剑/榕敏是一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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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芒(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7 15:21:00 |
| 榕敏 的评论: |
| 瞧瞧,一篇自己布道的集锦,就让传教士自己乱了心神,说话颠三倒四的。李道士,你那ID地址数据库可不咋地呵!不过,我挺喜欢你多做些“我早就知道”一类的判断,我都记着呢!谢谢了,望继续使劲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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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敏(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7 15:40:00 |
| 剑芒 的评论: |
| 回榕女士:IP那玩意一旦被小偷知道了,就不管用了,你们(暂时用们吧)用远程登录手段已经非常明显。只是御天龙剑(也就是你)那个蠢货以为我和博客日报有交易,以为只要你一登录博客日报我就知道你的IP。不用那么紧张,我的IP记录只在我的主页,你发表文章我看不到IP。御天龙剑骂我的文章被封,几分钟后在你这个我从来不认识的伙计名下出来,你是谁,傻子也知道。想骂我就挑着一个名字骂,何必躲躲闪闪的呢?没出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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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芒(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7 16:09:00 |
| 榕敏回神童传教士 的评论: |
| 嘻嘻,我又记住了神童传教士的一条判断,再说多点,越多越好,真的,使劲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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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敏回神童传教士(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7 18:45:00 |
| 御天龙剑 的评论: |
| 泼皮神童,你的老毛病又犯了,癫痫发展到狂犬了,指鹿为马可是太监的伎俩,你怎么成天跟个太监似的?既然敢成天放屁,就不要怕被人扇耳光,栽赃算什么本事。你的文章连驳斥的价值都没有,看你的狗屁文章是浪费时间,早对你说过,你一写文章,我就想发笑。别把自己看得太高,神童只不过是畸形发育,没什么值得炫耀的,看你现在心智也就中学生的水平,建议你赶紧去看看心理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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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天龙剑(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7 19:01:00 |
| 剑芒 的评论: |
| 那就再来点,不客气!你今年四月掀起的那次“集体”行动(御天龙剑,榕敏,付诸边,张发财)的彻底失败苦头还没有吃够,或者好了伤疤忘了疼。把自己一连串马甲打穿(破马甲继续穿,真佩服你脸皮的厚度),不但没有伤到李剑芒一根毫毛,反而把李剑芒知名度越打越高,连你自己都不得不哀嚎。我不知道指挥那次“集体”行动的老板怎么想,但你的智商太值得怀疑了。且你在攻击中暴露出来的人品应该让你的老板晚上睡不着觉,谁敢担保当你看到有利机会时不从后面捅你老板一刀。我如果是你的老板,为了自身安全,立即把你处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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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芒(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7 19:15:00 |
| 剑芒 的评论: |
| 真巧啊!说谁谁就到!是不是把另外俩个马甲也搬出来一块玩儿啊!一块出差,一块回来,同一个说话习惯,使用同样的战术,犯同样的错误,嘻嘻,真巧啊。给你上一堂课;由于人的复杂性,世界上不可能有两个人犯错误的方式是一模一样的。正确的答案只有一个,错误的答案千奇百怪,如果错误的答案一模一样。那只能有一个结论;抄的,出自一个人的大脑。好了,回去想想你犯了什么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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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芒(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7 19:42:00 |
| 工人 的评论: | |
比较这只屎壳郎今天吃了几堆新鲜的狗粪,所以显得亢奋异常,什么地方都想去拱一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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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7 19:57:00 |
| 榕敏的预告和忠告 的评论: |
| 预告:"比较",将在12小时后删除你的污言秽语; 忠告:神童,别自作聪明了,你已经犯傻半年了,还不自知,够丢人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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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敏的预告和忠告(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7 20:39:00 |
| 剑芒 的评论: | |
丢人不丢人由别人评价!你的嘴里面出来的任何东西只有娱乐价值!顶着一个穿破了的马甲绕世界转悠,这就更增加了娱乐价值。我这个人特别喜欢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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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芒(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7 21:03:00 |
| 聚光灯 的评论: |
| 其实我们每一个发言的人谁又不是传道士呢,所不同的只是道不同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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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光灯(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7 21:36:00 |
| 剑芒 的评论: | |
是吗?那太好了!你有乐子,我也有乐子,互利嘛!你看我出洋相,我看你出洋相,大家看着有人出洋相,多好!你的其他那些马甲呢?一块来玩儿吧,人多热闹啊。对了,你可千万别“戳穿”,你在4月份那场战斗中,一个跟贴连续八个FUCK(“戳穿”)我还记着呢!那不好玩儿,你还是保住那层膜,当黄花姑娘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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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芒(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7 21:51:00 |
| 显微镜 的评论: |
| 楼上说的表面上是成立的,道不同不要紧,各有各的观点嘛,关键在于违反基本常识,歪理正说,胡弄人就不是什么道不同的问题了,就不能和稀泥或各打五十大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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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微镜(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7 21:54:00 |
| 剑芒 的评论: | |
1?你骂人怎么我变流氓了呢?4月份,你(以御天龙剑马甲)在我那篇谈论达赖的文章中,第一句评论就是:“我也操你妈一下”。骂完后发现不对头,自己没长家伙,接下来每一个跟贴把中文骂改成八个英文骂“FUCK YOUR MOTHER”。你骂人,我成流氓,好玩儿!你是说我如果骂你,你就变成女流氓了,你现在不是女流氓是因为我还没有骂你。你这个逻辑出色!再多讲几遍,我特爱听!听着上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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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芒(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8 2:00:00 |
| 嘿嘿嘿 的评论: | |
"比较"已成了剑芒身边的第二根搅屎棒,还有那个鸡小逼大的,成天贴在剑芒身边,看来真够恶心的,如此开口必臭的货色也都想沾点神童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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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嘿(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8 8:09:00 |
| d 的评论: | |
你的上级是哪位?找你这样的网评!?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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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8 9:34:00 |
| 御天龙剑 的评论: |
| 神童就是放不下神童的臭架子,自以为高明,成天意淫什么胜利,你什么胜利了?骂街胜利了,恭喜你骂街胜利了。你有什么名气,在别的网站挑战张宏良,被人骂得狗血淋头,仗着和老板无牙的交情,在博报横行霸道,算什么名气。一个外国流氓想在中国混名声,不是太幼稚可笑了?你说说你的后台老板是谁?你跑到中国传教,严重违反了你的自利性精神,没有美国民主基金会的美元,你肯定没有这么大干劲,一篇文章进账多少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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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天龙剑(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8 12:51:00 |
| 剑芒 的评论: | |
网上黑客的IP都是他们自己计算机的IP?不对吧!那抓黑客也太容易了吧。这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把戏你也玩儿,弱智啊!御天龙剑曾是唯一指责博客日报与我有交易的无赖,你现在成为第二个同样的无赖!我上面怎么说的来着:“正确的答案只有一个,错误的答案千奇百怪,如果错误的答案一模一样。那只能有一个结论;抄的,出自一个人的大脑”,可惜你这个蠢脑子,教你100遍你也记不住。“我北京时间”,你想告诉我什么?说说“北京时间”和咱们的游戏何干?这游戏开始玩儿出味道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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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芒(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8 15:40:00 |
| 剑芒 的评论: | |
哈哈哈,一个骂别人流氓的女士,称呼一位博客日报博客“鸡小逼大”!中国真是好玩儿呀,女流氓骂别人流氓。对!御天龙剑也是这么干的,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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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芒(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8 15:46:00 |
| 可口可乐啊 的评论: |
| 这个传教士看来患神经过敏症了,草木皆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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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口可乐啊(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8 16:15:00 |
| 大大可乐 的评论: |
| 剑芒已经走进自己筑起的死胡同,转不出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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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大可乐(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8 16:21:00 |
| 榕敏 的评论: |
| 520地震应改为512地震,特此更正并致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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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敏(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8 17:12:00 |
| 剑芒 的评论: | |
没词儿了?就会重复几个字儿了?说说“北京时间”是什么意思啊?你不说北京俩字,别人会以为你说格林威治时间不成?你提那俩字的目的是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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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芒(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8 19:12:00 |
| 可乐 的评论: |
| 神童被几个遛狗大师遛得神经彻底不正常了,可乐的事,好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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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乐(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8 19:23:00 |
| 榕敏 的评论: |
| 不错,太可乐了,诸位可谓可乐系列了,而且说得一针见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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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敏(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8 22:50:00 |
| 剑芒 的评论: | |
噢,原来你认为我和你一样蠢,没办法,傻子以为世界上的人都是傻子。行!接受你这个傻乎乎的解释,我这个人好说话!但那也不对呀!别说“北京时间”十点前,就是“北京时间”一转圈也没有你的贴子呀?我没要求你,你非要主动向我暴露你的ID(你和你的那个马甲把那个玩意都叫ID,它的学名叫IP,听见了吗?)。暴露就暴露吧,你既然有暴露狂的毛病我也高兴借机开开眼,怎么又后悔了呢?你这个女人怎么出尔反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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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芒(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9 1:09:00 |
| 社会闲杂科技人员 的评论: |
| "不管是崇拜谁,崇拜什么,你无疑都是二百五。"------ 当二百五有什么不好? 美国和西方的许多政要不都是很喜欢二百五吗? 达赖喇嘛毫无疑问是崇拜佛祖释迦牟尼的, 我想不会有人否认佛祖释迦牟尼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吧! 按理说达赖喇嘛也应该是个标准的二百五吧! 可就是这个 二百五风光的可不一般呀! 他不仅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而且无论他走到美国和西方的什么地方,当地的政要还都 要会见他. 你说这个二百五比非二百五哪点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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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闲杂科技人员(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9 11:18:00 |
| 暂时无派 的评论: |
| 传教士也有好的,中国历史上有很多传教士是本分的做着传教工作,不过像博主说的这种,不用啰嗦,阉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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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时无派(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9 17:55:00 |
| 榕敏 的评论: |
| 先后两次用“李传教士睁大眼睛看看,看清了吗?请编辑这次别删了,否则传教士要疯了!”在《向荷兰看齐》的文章后面跟贴,都稍现即逝,原来是老千设局!怪不得为编辑叫屈,是有一只上帝之手呢!不幸,设置得不够完美哟,如果立即打开链接,在他的园地里,该贴还可以存活几十秒,这就足够操作复制,立此存照了。原来,这就是传教士得意洋洋的“耍”和“逗”了,其实是得不偿失呵,你让大家认识了卑鄙传教士的嘴脸!真是太感谢这个荷兰传教士了,你让我看到了你的真面目。一旦看清了这类小丑,我一向的方法是——对其言论,想批就批,不想批当笑料看;对其跟贴,想删就删,不想删当肥料用——不浪费时间,不浪费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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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敏(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9 22:02:00 |
| 没它不可乐 的评论: |
| 千万别阉这传教士,是个宝啊,阉了他,弄的成天没精打采的,少了多少乐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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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它不可乐(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9 22:10:00 |
| 广州遥岸 的评论: |
| 主贴谈到,“天堂到底是什么样子?”冥思苦想的马克思博士回答过这个问题:共产主义。这位大博士生在基督教世界,受基督文化陶冶。所以有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属于宗教。基督教的天国在彼岸,而共产主义的天国却在此岸。基督徒认为“地上天国”,正是不折不扣的撒旦精神。撒旦是什么,魔鬼。撒旦无孔不入,随时随地都可侵入人的灵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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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遥岸(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10 4:30:00 |
| 录以备考 的评论: |
| 榕敏 的评论: “李传教士睁大眼睛看看,看清了吗?”编辑先生,这次可别删了,否则,传教士要疯了!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榕敏(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9 17:17:00 剑芒 的评论: 回瓦匠:我们一般习惯于用货币来衡量价值,“斤”好像是一个重量单位。用重量单位衡量价值是中国政府管用的欺骗游戏(如用价值为零的多少吨炒钢来骗傻子流鼻涕),荷兰不这么干,因为;一斤土豆和一斤牛奶不等值。你看看你自己的习惯;说“亩产万斤”,但不说“亩产万斤”什么东西。“亩产万斤”沙子?当然!当然!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剑芒(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9 14:33:00 剑芒 的评论: 回夏高山:看齐嘛,是先用眼睛看。看到不齐后,脚下得移动。中国追上荷兰需要一段时间这咱们不争论,但那些左左们没事儿就拿60年前吓唬人玩儿,我让他们看看60年后是什么样!也算给中国人鼓鼓劲,嘻嘻。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剑芒(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9 14:16:00 明人 的评论: 吴大江好久 不见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明人(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9 13: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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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以备考(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10 9:03:00 |
| 社会闲杂科技人员 的评论: |
| 我认为李剑芒的有些观点还是欠考虑的. “反正在我看来;崇拜人的人们都是二百五!”------ 这句话让学佛的人很容易联想到: 世界上所有的佛教徒都是二百五. 因为他们都非常虔诚的崇拜佛祖释迦牟尼, 而佛祖释迦牟尼是一个真正的人,不是神.你说这打击面有多大? 如果再敏感一点,可以推论出:全世界绝大多数藏人都是二百五. 因为藏人绝大多数都是虔诚的佛教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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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闲杂科技人员(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10 9:42:00 |
| 广州遥岸 的评论: |
| 著名度高的学者,比如被崇拜的马克思,他的名言是:怀疑一切。很多有名的人,心中也可能有某个“神”,对心中的这个“神”很虔诚、尊重,比如多数中国人对自己的父母、祖宗。你進入部队、衙门、机关、公司、工厂,门口实际上写着一块没有写出来的牌子,但你必须明白:尊重规则,服从权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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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遥岸(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10 17:38:00 |
| 佩服佩服 的评论: |
| 卑鄙的传教士,你为什么对"录以备考"默不作声?在你的评论栏中可是见不到这些呵!靠卑鄙的上帝之手,嫁祸于人,不觉得亏心,反倒阿Q式地自慰起胜利来了,这脸皮真厚得让人佩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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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佩服佩服(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10 23:09:00 |
